欧洲委员会,考虑到《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114条,2019年10月25日,欧洲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外部电源ErP更新法规(EU)2019/1782,旨在取代现行ErP法规(EC)No 278/2009。新法规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强制实施。考虑到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09年10月21日发布的第2009/125/EC号指令,该指令建立了确定与能源有关的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1),尤其是其中的第15(1)条,
(EU)2019/1782产品范围:增加多路电压输出外部电源。
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a)电压转换器
b)不间断电源
c)不具备电源功能的电池充电器
d)照明转换器
e)医疗设备的外部电源
f)POE合路器
g)在2025年4月1日前仅作为服务部件或备件投放市场的外部电源,旨在替换于2020年4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同型号外部电源。并在该服务部件/备件上,或其包装上,清晰标明“外部电源仅作备件使用”和预期使用于何种产品。
额定负载:增加10%的额定负载条件。
产品信息要求
从2020年4月1日起,制造商、进口商或授权代表需要在产品的铭牌和用户手册以及网站上提供规定的产品信息,特别是输出功率信息,如果产品有多个输出电压,则需要标示每一个“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输出功率”。输出功率大于10W的外部电源,用户手册以及网站上需要标示10%负载下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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