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3C认证模式
认证模式一: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流程:界定产品所属标准→向认证机构申请强制性认证→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施贴CCC标志→获证后监督
认证模式二:型式试验+自我声明评价
流程:界定产品所属标准→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申请报送→型式试验→自我声明评价→施贴CCC标志
关于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据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我声明》(编号:CNCA-00C-008:2019)
生产者以保证其自我声明的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为目标,针对产品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实施内部质量控制,建立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并选择适当类型的合格评定方式对产品的符合性进行评价。生产者要求建立技术文档并妥善保存至少10年。
自我声明是按照市场化、国际化方向进行的改革措施,改变的是评价方式,而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并没有改变。随着评价方式的改变,生产企业产品上市准入的费用和时间成本降低了。但是没有了贝斯通检测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担保和背书,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加大对自我声明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自身质量管理能力要求更高了,同时生产企业的责任和风险也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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