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一)受理
经办人员在确认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准确齐全后,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员说明理由,不予收件。
(二)审核
经办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导则,对申报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审核。
(三)发证
经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告知企业补齐有关材料后,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并转入“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程序”,打印《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
四、办理时限
经办人员须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标准备案的审核工作。
3.质监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备案,并发备案通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备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产品交付标准系指作为产品生产、交付检验、验收和仲裁检验用的依据,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和社会的产品质量责任承诺。
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需要编制企业标准,这样的企业标准需要申报备案才具备法律效力。
企业标准备案编写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需要的资料有1,企业标准文本,2.编制说明 3.会议纪要(专家评审表)4发布文件 5.声明 6.营业执照
如有 企业标准备案(执行标准号)申办中问题可以联系我们,有的专家为大家解决,可协助大家顺利完成备案 .
以下是企业标准备案的流程图:
一、项目名称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三、办理依据
1.《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
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省质监局负责省属企业产品标准(食品、食品添加剂除外)和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消防产品、医疗器械(Ⅱ、Ⅲ类)、软件产品、农药、卫生杀虫剂、液体肥料、特殊化妆品和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除外)的产品标准备案。
其他产品的企业标准的备案部门由企业工商注册机关的同级质监局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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