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3年底止,有关呼吸护具的标准主要有GB/T2626—1992《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GB2890—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GB6220—1986《长管面具》、GB/T6223—1997《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GB16556—1996《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和LD7—1991《开放一体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LD29—1992《防尘口罩》等。
2.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GB/T2626—1992)
(1)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简称“防尘口罩”)是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阻力,用于防尘的过滤式呼吸器具。又分为以下两类:
a.简式防尘口罩:吸气和呼气都通过滤料的防尘口罩;
b.复式防尘口罩:配有滤尘盒盒呼吸阀、吸气和呼气分离的防尘口罩。
(2)技术要求
a.所用材料应对人无异常气味,无过敏性,无刺激性伤害;
b.滤尘材料的材质不得对人体皮肤产生刺激和过敏性有害影响;
c.口罩性能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3) 口罩性能试验和检验规则,请自行查阅标准。
(4)使用要求
a.使用环境:不适用于含有烟气和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的环境。
b.使用范围:可参照表24.7选用各类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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